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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及泉州两地税务协同强化执法:泉州江南火炬开发区企业因欠税37.77万元被强制扣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于4月8日依法作出税收强制执行决定。此举系对福建鸿星沃登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江南火炬开发区)长期未履行纳税义务的刚性回应,亦体现福建全省税务系统在跨区域税收监管中的统一标准与执行力度。

经查,该企业累计拖欠税款377736.22元及相应滞纳金,经法定催告程序仍未清缴。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并报经泉州市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自2026年4月8日起,对其在中国农业银行泉州鲤城支行、中信银行泉州宝洲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展览城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泉州市鲤城支行开立的账户实施资金扣划,全额收缴税款377736.32元并缴入国库。

由于企业已处于失联状态——实际经营场所无人值守、法定代表人及财务人员均无法取得联系,常规送达方式均已失效,税务机关于4月10日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发布送达公告。公告期满30日即视为法律意义上有效送达。

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前身为福建鸿星沃登卡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主营纺织服装及服饰制造,注册资本达2.0356亿元人民币,由福建信汇鞋服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作为曾扎根闽南制造业集群的企业,其税务异常情况亦引发业内对泉州江南火炬开发区营商环境规范化建设的关注。

来源观八闽 综合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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