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东华村:村规民约常改常新,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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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用好村规民约等手段,倡导性和约束性措施并举,绵绵用力,成风化俗”。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东华村从上世纪80年代起,在依法治村的基础上,结合村里的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村规民约,针对乡村移风易俗的重难点问题细化内容,确保接地气、顺民心。东华村村规民约常改常新,提升了村民自治能力,助力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形成。
从广东省汕头市区开车约半小时,便到达潮南区陇田镇东华村,一排排红瓦白墙的小楼整齐排列,一条小河蜿蜒流淌、绕村而过。村委会办公楼门口,一块村规民约展示牌引人注目。“将村规民约张贴在门口,既能让路过村民经常看到,也能提醒我们做好乡村发展工作。”东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翁钟通介绍。
东华村地处练江下游南岸,曾获“全国文明村镇”“广东省乡村振兴十强村”等多项荣誉。“这离不开我们多年来对村规民约的不断完善,与时俱进,推动乡村治理。”翁钟通说,东华村在依法治村的基础上结合村情制定可行的村规民约,提升了村民自治能力,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助力。
内容涵盖乡风文明、生态保护等方面,由司法局等部门指导、规范,确保合法、务实
东华村现行村规民约共有51条,涉及乡风文明、生态保护、社会治安等方方面面,是村委会管理村内事务的重要依据。
章钦炳1956年起在东华村工作,1977年至2011年任东华村党支部书记,是东华村党支部成立后的第一任党支部书记(后来成立党总支)。“东华村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当时村里发展落后,村民之间经常因一些琐事产生矛盾。”章钦炳说。
为了让村民和谐相处,东华村1980年10月通过了《文明礼貌公约》等文件,“那时还没有村规民约这个说法,但是这些文件实际上起到了村规民约的作用。”章钦炳介绍,后来,东华村不断完善村规民约。2006年,东华村制定《制度汇编》,收录并进一步完善了《文明礼貌公约》等文件,并在此基础上于2014年明确提出并制定了第一版村规民约。
“顺应时代发展,这些年东华村的村规民约经历过几次大的修改和调整。”东华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翁木宏在村里担任了15年的村两委干部,见证了村规民约常改常新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