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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了“无限”会员又遇“数量10万”

充了“无限”会员又遇“数量10万”限制

消费者:到底是无限还是有限十分“蒙圈”;律师: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需以显著方式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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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了“无限空间”邮箱会员却还要为邮箱再次“爆满”而烦恼;开通会员之前,页面上看不到权益详情;会员“自动续费”通知很难被发现……针对网络会员充值服务有可能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法律专业人士认为,服务提供商应以显著方式尽到对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消费者也要提高识别能力,养成先了解后下单的谨慎消费习惯。

“说好的邮箱‘无限空间’原来是假的,原来还有数量限制,我还是得删邮件才行。”北京消费者小吴最近遇到一桩烦心事。冲着标了“无限空间”的“会员特权”,她购买了某网络邮箱的“F+会员”,没想到“无限空间”的邮箱在半年后就又满了。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网络会员充值服务给消费者埋了不少“坑”。在专业律师看来,一方面网络邮件服务提供商没有以显著方式尽到对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进而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另一方面,消费者也有必要提高识别能力,养成先了解后下单的谨慎消费习惯。

“会员特权”细则隐藏在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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