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江文书缘何受到世界关注?——专访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徐晓光
中新社贵阳4月13日电 题:清水江文书缘何受到世界关注?
——专访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贵州师范大学原副校长徐晓光
中新社记者 蒲文思
清水江文书,指中国清水江流域中下游一带的苗族、侗族等民族,自明代起到民国时期、新中国成立初期,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形成的民间文书总称,其精髓是“重生态、重礼法、讲诚信、讲和谐”,被国际学术界评价为“全球最悠久、最独特的混农林系统的活态记忆库”,在生态保护上独树一帜。清水江文书缘何享有如此高的国际赞誉?近日,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贵州师范大学原副校长徐晓光接受中新社“东西问”独家专访,作出解读。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清水江文书是以汉文书写的民间文书,缘何会在清水江流域民族地区出现?
徐晓光:清水江文书的大量出现,主要与当地的人工营林传统和木材贸易的兴盛有关。一方面,彼时随着国家行政管辖的深入,清水江的疏浚,当地苗、侗等民族掌握了越来越高的汉字书写能力;其次是国家及一些国际资本市场对大木、高质量杉木的需要。地处清水江流域的贵州黔东南地区开发晚,有很多珍贵树木得以保存,传统林木培育知识体系保持也比较完好,清水江流域成为木材商品的生产和贸易集散地。
贵州锦屏,清水江上薄雾缥缈。姜巨标 摄
更重要的是,当时清水江流域已有“农林复合经营”的经济制度存在,保证了林木商品的高质量稳定产出。为保障产品的供给,出现大量不同形式的合股制经营,及山林买卖、租佃等。为保障林木经营各方的利益,人们订立大量契约合同,遗存至今,就成了学者们所讲的“清水江文书”。
概括地说,清水江文书是清水江流域地区的汉文民间文书,是清水江流域林区古代、近代经济和社会发展历史的真实记录和反映。其内容大体包括:林地和林木的权属买卖转让、佃山造林、山林土地析分、林木收入股份分成、山林管护及村寨环境保护、山林土地权属纠纷的调解及诉讼文书、家庭林农业收支登记簿册以及村寨管理、婚俗改革规定、官府文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