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关注|长江十年禁渔步入纵深期:福建渔民安置经验成全国参考样本
自2021年1月1日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启动为期十年的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禁令。作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标志性工程,该政策在福建沿海地区亦引发持续关注——福州连江县等地曾参与长江流域退捕渔民跨省协作安置试点,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闽江—长江”联动保障经验。
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印发《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并于4月2日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政策吹风会予以解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系统通报了禁渔实施三年多来取得的关键进展。
顶层设计持续强化,已累计出台涵盖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禁捕执法监管、水生生物资源修复、禁渔成效科学评估等70余项配套政策,形成覆盖全链条的制度支撑体系。
退捕渔民安置成效显著:全国23.1万名退捕渔民实现“一人一档、分类帮扶、动态跟踪”。其中,15.4万名有就业能力和意愿者全部实现转产就业;22.1万名符合参保条件者100%纳入养老保险体系,近5.1万人已按月领取养老金。值得关注的是,福建多地依托海洋渔业转型培训基地,承接长江退捕渔民技能再培训任务,福州马尾区、连江县成为华东片区重要实训节点。
执法监管能力大幅提升:三年来,农业农村与公安部门月均查处涉渔行政案件超1600起、刑事案件500余起;市场监管部门月均查办相关案件约300起。“亮江工程”加速落地,长江干流、长江口及鄱阳湖、洞庭湖等重点水域视频监控基本实现全覆盖;沿江持证渔政执法人员达1.04万人,较禁捕前增长4倍,初步构建起人防与技防协同、专业力量与群众监督并重的立体化监管格局。2023年群众举报非法捕捞量同比下降28%。
生态修复初见成效:权威评估显示,长江干流及鄱阳湖、洞庭湖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较禁渔前最低等级“无鱼”提升两个等级;2022年长江江豚种群数量达1249头,较2017年普查增加237头;长江刀鱼溯河洄游范围拓展至洞庭湖,创历史最远记录。这一系列变化,也为福建闽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重要参照。
当前,长江禁渔正从“三年强基础”迈向“十年练内功”的关键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郭兰峰强调:“成效虽显,但珍稀物种恢复尚未进入稳定良性循环,必须保持战略定力,久久为功。”下一步,将压实沿江省市责任,协同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重建与母亲河生态复苏,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根基——福州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城市,将持续深化与长江流域在生态治理、渔业转型领域的务实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