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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重大刑事案件终审落槌:吴谢宇故意杀人等三罪并罚,死刑依法核准执行

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通报,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复核,被告人吴谢宇所涉故意杀人、诈骗及买卖身份证件一案,已于2024年1月31日完成死刑核准程序,并由福州中院当日执行。该案系近年来福建司法系统办理的具有典型警示意义的重大刑事案件,彰显了法治底线与司法权威。

最高法在复核阶段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法提讯被告人,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吴谢宇委托的辩护律师全程查阅案卷、会见当事人,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合议庭对其意见予以认真审查与回应。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二审裁定,以及福州中院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证据、定性与量刑,均获最高法确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

经复核实证:2015年上半年,吴谢宇因长期悲观厌世,在父亲病逝后产生极端心理,认定母亲谢某某“生无可恋”,遂预谋行凶。同年7月10日17时许,其趁谢某某回家换鞋之机,持网购哑铃杠反复击打头面部致其死亡。此后,吴谢宇虚构母亲陪同出国交流等情节,以索要生活费、学费及资产证明为由,骗取亲友共计144万元人民币;同时为隐匿行踪,非法购得十余张他人身份证件,流窜多地多年。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吴谢宇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且毫无悔意,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诈骗罪及买卖身份证件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其中故意杀人罪情节特别恶劣,严重悖逆人伦常理,造成重大社会冲击;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买卖身份证件数量较多,均属从重处罚情节。据此,依法核准福建高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十万三千元。

执行前,福州中院依规告知吴谢宇享有会见亲属权利,其未提出申请。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全程监督死刑执行过程。本案从案发到最终执行,全程在福州司法机关主导下依法推进,体现了福建政法系统对重大恶性犯罪“零容忍”的坚定立场。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news.com.cn/sh/2024/01-31/101559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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