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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出台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中新网1月3日电 据洛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日前,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洛阳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到,以奖代补开展购房特惠活动。在中心城区开展买房特惠活动,自2024年1月1日起,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寓网签满2000套即开展一期抽奖(原则上不超过3期)。每期抽奖设特等奖1名(奖励购房款50%现金,最高为50万元)、一等奖5名(奖现金20万元)、二等奖10名(奖现金10万元)、三等奖30名(奖现金5万元)。

以下为全文:

洛阳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工作要求,更好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优化住宅用地供应,充分提振房地产市场预期信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实施交易契税财政补贴

继续对在2014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的购房户,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缴清契税的,给予契税额20%的财政补贴,申报领取补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凡是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的购房户,2025年1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给予契税额20%的财政补贴,期间,购房家庭在网签合同备案后三个月内缴清契税的,再额外给予10%的财政补贴,申报领取补贴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二、加大公积金政策支持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对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申请将公积金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合同备案后支付购房首付款。对多子女家庭实施差异化政策,租房提取公积金时提取限额可上浮50%;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计算贷款额度时租房提取金额与账户余额合并计算。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以奖代补开展购房特惠活动

在中心城区开展买房特惠活动,自2024年1月1日起,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寓网签满2000套即开展一期抽奖(原则上不超过3期)。每期抽奖设特等奖1名(奖励购房款50%现金,最高为50万元)、一等奖5名(奖现金20万元)、二等奖10名(奖现金10万元)、三等奖30名(奖现金5万元)。抽奖涉及的奖金均为税前金额,具体活动方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另行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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