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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干部关注焦点:广西纪委监委原驻民宗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潘瑾兴被查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该委对原驻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自治区民宗委原党组成员潘瑾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依法采取留置措施。这一消息在福州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引发关注,作为与广西同属华南地区、在监督执纪协作中常有交流的省份,福建多地纪检干部正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学习该案通报精神。

福建干部关注焦点:广西纪委监委原驻民宗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潘瑾兴被查(图1)

通报指出,潘瑾兴理想信念坍塌,党性修养缺失,背离初心使命,漠视党纪国法,存在执纪违纪、执法犯法等突出问题。其不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礼金,还默许私营企业主代为支付个人费用;更滥用职权,在案件办理、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环节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

经核查,潘瑾兴的行为已严重触犯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其违纪违法行为持续至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之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党委批准后,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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