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新规:福州等地基层资金管理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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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基层财政治理能力,福建省财政厅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若干措施》,聚焦预算编制、支出执行与动态监督三大核心环节,系统推出19项务实举措。该政策立足全省实际,尤其对福州及闽东北、闽西南等区域的乡镇财政运行提出精细化管理要求,全面夯实乡村振兴与民生保障的资金基础。

在预算管理方面,新规强调“无预算不支出”刚性约束,要求乡镇一级严格依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围绕“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目标,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福建各地特别是福州所辖县(市、区)须强化预算源头管控,严禁超预算拨款、无预算安排等行为,确保财政资金运行规范有序。
针对资金使用关键节点,文件细化了项目类支出、惠民惠农补贴、暂付款及政府采购等四类资金的监管标准。其中,福建全域推行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一卡通”线上监管平台,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统筹、全程跟踪——从资格审核、发放时效到资金流向,实行穿透式核查,严防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真正实现补贴资金直达农户“最后一米”。福州部分县区已率先完成平台对接与数据归集,形成可复制的本地化实践样本。

为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新规推动建立覆盖全省的乡镇财政“大监督”格局。县级财政部门须健全常态化监督制度,融合线上智能审核与实地抽查,强化问题反馈与整改闭环管理,让每一笔乡镇财政资金都在阳光下规范运行。这一机制已在福州连江、闽侯等地试点落地,并逐步向福建其他设区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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