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义务教育招生新政落地:民办统筹、热点校限购、多孩家庭优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省市属义务教育学校:
为持续提升福州基础教育公平性与适切性,切实回应市民关切,现就2024年起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作出如下调整安排:
一、民办学校招生全面纳入属地统筹管理
自2024学年起,福州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须严格按审批地行政区域开展招生,优先保障本县(市)区户籍及常住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具体实施细则将随年度招生工作意见同步发布,确保政策执行统一规范。
二、聚焦福州城区热点校,实施精准调控措施
1. 福州三中晋安校区升学政策动态优化:鉴于该校片区生源持续饱和,即日起,凡在本通知发布后新购入晋安校区对口小学片内二手房产(不含仅完成网签备案但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情形)的家庭,其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生不再适用“回新办校”升学通道。
2.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三小学实行“落户满三年”入学门槛:为缓解仓山区该热点校学位压力,推动区域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自本通知施行起,新取得该校片内二手房产的家庭,须同时持有对应户口簿与房产证满三年,子女方可划片入学;此前已取得房产的不受此限。未达落户年限者,由仓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转学方面,须同步满足落户年限要求,并依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转学办理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18〕310号),在有空余学位年级方可接收,满额则由区级统筹。
三、福州率先试点多孩家庭同校就读支持机制
为落实国家三孩生育支持政策,切实减轻福州多孩家庭接送负担,对符合五城区公办小学电脑派位条件的随迁子女,若其兄姐已在目标校就读,该子女填报该校为第一志愿时,将获得次优先录取资格。鼓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学位供给实际,探索更具操作性的同校就读配套举措。
四、强化全过程服务与政策透明度
1. 民办学校招生信息须前置公开:各校须在家长填报志愿前,通过官网、公众号等渠道清晰公示办学地址、收费标准、住宿条件等关键信息;各小学应主动做好政策传导,引导家长理性择校,减少摇中退档现象,保障福州义务教育招生平稳有序。
2. 严明招生纪律与学籍管理:各地各校须加强政策宣讲,严禁跨区域违规招生;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杜绝寄读行为,确保福州义务教育招生公平公正、规范高效。
福州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