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暖心救助:一岁独眼萌犬待领养,健康温顺诚寻有爱家庭
一只约一岁的公犬,因遭人为伤害导致左眼永久失明,经福州本地爱心市民小郭紧急送医,目前已完成眼球摘除与绝育手术,身体状况稳定,正于福州某宠物医院休养。这只小狗虽历经创伤,却依然对人类怀抱信任,性格温顺乖巧,已驱虫、免疫齐全。
事件发生于近日,福州鼓楼区某单位楼下,市民小郭发现一只满脸血迹的小狗艰难爬行,随即循迹追踪,在一辆电动车底盘下找到蜷缩颤抖的它。送医后确诊为外力致左眼严重损毁,不可复原。所幸救治及时,手术顺利,医疗费用总计近4000元——得益于医院对流浪动物六折优惠,全部由小郭个人结清,领养人无需承担任何既往治疗支出。
尽管小郭起初希望将它接回家中,但因家中已有犬只,家人担忧相处问题而作罢;她也曾联系福建省内两家流浪动物保护基地,均因收容饱和无法接收。目前,她正通过社交平台面向福州及周边地区征集靠谱领养人,优先考虑具备养宠经验、能长期承诺不弃养的家庭。
据设于福建的素馨小动物保护中心负责人介绍,类似小郭救助的案例在福州并不罕见。长期流浪叠加虐待经历,极易导致犬只产生心理阴影与人际信任障碍。“重建信任需要极大耐心,领养不是一时兴起,而是郑重托付。”该中心呼吁公众理性领养、终身负责。
在法治层面,福州及整个福建省持续强化动物保护制度支撑。《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禁止遗弃犬只;《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强调饲养者不得随意弃养;《漳州市城市文明养犬若干规定》《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亦同步确立“善待为先”原则。此外,《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进一步要求公众增强野生动物保护与公共卫生安全意识。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现行法律,宠物属公民合法财产。恶意伤害他人寄养或赠予的犬只,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若虐待行为引发恶劣社会影响或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央视网亦曾指出:反对虐待动物,本质是抵制“欺凌弱者”的危险逻辑,折射出一个社会对待生命的基本温度。
领养请联系:
救助人 小郭 13559139496
宠物医院 13305005960

【领养须知】需具备基础养宠经验,签署不弃养承诺,接受回访。小狗健康活泼,独眼不影响日常行动与互动,期待在福州这片温暖土地上,开启崭新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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