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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代表热议三部国家重要法律草案:以法治护航生态文明与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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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在福州召开小组会议,集中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作为代表团团长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赵龙及于伟国、黄志贤等全国人大代表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到会听取福建代表的审议意见。

福州代表热议三部国家重要法律草案:以法治护航生态文明与民族团结(图1)

周祖翼代表指出,三部草案政治站位高、制度设计实、时代特征强,完全赞同。其中,《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始终,以系统性立法推动治理体系现代化,既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协同逻辑,也彰显“美丽中国”的民生温度——对福建而言,这为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造福州都市圈绿色标杆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立规明矩;《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则通过强化规划法定效力与民主参与机制,助力提升区域发展治理效能。福建将以此为契机,加快完善地方生态法规体系,深化闽台融合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面提升省市县三级规划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赵龙代表强调,三部草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法治成果,兼具战略性、基础性和可操作性。《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立足“适度法典化”,突出生态为民导向,堪称我国生态文明法治进程中的标志性工程;福建作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更应率先探索法典实施路径,加快建设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坚持正确方向,为东南沿海多民族聚居省份开展创建工作提供精准指引;福州正积极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努力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窗口。《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健全规划全周期管理制度,有利于增强“十五五”时期福建重大战略落地的刚性保障。

福州代表热议三部国家重要法律草案:以法治护航生态文明与民族团结(图2)

审议过程中,来自福建各地的代表结合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海洋生态保护、畲族文化传承等实际工作,就草案条款的细化落实提出多项务实建议,展现出高度的责任感与专业水准。(记者 周琳)

文章来源:http://fj.people.com.cn/n2/2026/0309/c181466-41518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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