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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合出台21条金融举措,赋能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福建福州可享政策辐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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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25日讯(记者黄盛)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正式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文件立足全局、兼顾区域协同,为包括福建福州在内的沿线节点城市带来实质性政策机遇。

《意见》系统部署21项重点任务,围绕金融组织协作、资金融通提质、制度型开放、数字平台建设、跨境合作深化及监管协同强化六大维度展开,着力激活“融资”与“结算”两大核心功能,全面支撑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运行。作为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城市,福州有望依托区位优势,在通道共建中发挥更积极的融通作用。

在优化金融组织协作体系方面,《意见》鼓励金融机构总部探索跨省授信一体化机制,推动信贷资源在通道沿线高效配置;支持在东盟、港澳等地设立或拓展分支机构,并构建“一点接入”的境内外联动服务体系。福建本地法人银行及福州地区金融机构,可借此契机加强与东南亚市场的服务对接。

聚焦资金融通质量提升,《意见》强调加大对铁路、港口、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多元资金支持,推广随借随还、综合授信等适配物流场景的信贷模式;鼓励发展多式联运“一单制”金融保险服务,完善航运保险与港航金融衍生工具体系;同时定向开发面向中小微商贸企业的低门槛、低成本信贷产品,助力福州自贸片区、江阴港等重点平台企业降本增效。

制度性改革创新层面,《意见》明确在真实合规前提下,对优质外贸企业简化货物与服务贸易结算流程;试点高低版本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直办外债登记;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并持续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投资中的使用比例——这些举措将显著提升福州企业开展东盟经贸活动的便利度与安全性。

在拓展金融开放合作方面,《意见》支持银行在宏观审慎框架内向东盟企业提供跨境贷款;强化沿线省区与粤港澳大湾区的机制衔接,便利企业赴新加坡、香港融资;鼓励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推动与泰国、中国香港、阿联酋、沙特等经济体的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应用;福州作为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永久举办地,具备承接数字人民币跨境试点的良好基础。

与此同时,《意见》同步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建设,要求沿线省(区、市)建立适应通道特点的跨区域金融监管联动机制,推进监管数据共享与穿透式管理,重点防范因通道开放带来的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福建银保监局、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机构正积极研究配套落实路径。

(责编:王连香、高雷)

文章来源:http://finance.people.com.cn/n1/2025/1225/c1004-40631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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