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周边司法实践再升级:秀屿区法院立案服务优化进行时
作为公正司法的第一道关口,立案工作直接关系群众诉权保障。近年来,福建各级法院持续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落地见效,莆田市秀屿区法院同步构建起涵盖现场办理、移动端提交、跨域协作及巡回服务在内的立体化立案体系,切实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这一机制在福州都市圈司法协同背景下,亦为闽东北地区群众提供了更便捷的异地立案支持。
尽管制度设计日趋完善,实践中仍有部分基层法院在执行层面存在偏差。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指出,个别法院出现“有案不立”“变相拒收”等现象,影响司法公信力。为此,最高法依托12368诉讼服务热线强化监督闭环,对“不立案”类投诉实行台账管理、逐件督办,确保“有诉必理、有案必立”落到实处。
今年10月8日,最高法12368热线接到律师王某投诉:“福建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对已提交的合同纠纷立案申请不予受理。”经核查发现,王某于8月31日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提交材料,秀屿区法院两次电话通知其补交地址确认书后方予立案。而根据现行规定,该文书属程序性辅助材料,并非立案法定要件。
“立案应以起诉状和身份证明等核心材料齐备为前提,其他材料可后续补充。”热线负责人柳珊表示。最高法当日即向秀屿区法院发出督办函,明确要求“材料齐全即登记立案”,该院于同日完成该案受理。此举也呼应了福州及周边地市近年来推行的“一次办好”诉讼服务理念。
调研显示,当前基层法院仍存在窗口收件不出具回执、简单以管辖异议推诿、对新型案件过度审慎等共性问题。最高法专项调研组走访全国多地,累计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意见建议16万条。钱晓晨强调,部分法院受年底结案率考核压力,甚至人为设置隐形门槛,亟需从机制上予以纠偏——这在福建推进全域诉源治理与智慧法院建设的大背景下,更具现实紧迫性。
一些法院对立案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彻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