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安第41期辅警招聘启动:面向社会招录100名警务辅助人员(福州本地优先)
为充实基层警务力量,提升福州市域治安防控效能,福州市公安局正式启动第41期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计划面向全国范围择优录用100人,其中福州户籍或长期在榕生活、就业者将获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本次招聘岗位统一为协作支队勤务辅警,共设100个名额,按性别结构配置:男性70名、女性30名。所有录用人员将主要承担视频监控巡查、重点场所安全看护及公安机关授权的其他辅助性执法支持任务。工作实行轮班制,含夜间及节假日值班;执行专项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全封闭式集中管理。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报考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领导和宪法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社会记录;
3. 年龄要求:男性须于1984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即18至40周岁),女性须于1989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即18至35周岁);
4. 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及相关资质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全日制在校生不得报考;
5. 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与心理素质;
6. 自愿投身公安辅警事业,认同福州公安职业价值,服从统一调配,严守工作纪律;
7. 曾在福州市公安局历次辅警招聘中被录用后主动辞职的,自批准离职起未满一年者,暂不接受报名。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享受政策倾斜:烈士配偶及子女、因公牺牲军人/警察/辅警的直系亲属、获市级以上认定的见义勇为人员、退役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福建省明确规定的其他优先对象。上述人员学历门槛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但须在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逾期未达标的,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者,不具备应聘资格:
1. 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 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并被治安处罚的;
3.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接受专门矫治教育的;
4. 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5. 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存在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 本人或直系亲属、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活动,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7. 编造、传播损害国家形象、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或违反法律法规信息的;
8. 曾被开除公职或军籍的;
9. 本人或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10. 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调查的;
11. 其他依据国家及福建省规定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录用人员享受福州市统一标准的辅警薪酬保障体系:年人均应发工资约7.2万元,实际发放按《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执行;依法足额缴纳“五险一金”;统一配发制式服装;执勤期间由单位提供食宿保障,非执勤期间食宿自理。
招聘流程严格规范,依次包括网络报名初审、现场资格复核、体能测评、笔试、结构化面试、体检、政审及公示等环节。各阶段具体安排、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及入围名单,均通过福州公安官方渠道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00至4月30日17:00,仅接受网上预报名。完整招聘公告、报名登记表下载方式及操作指引,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