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发布2025年度福建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聚焦舌尖安全、宠物健康与数字诚信
为夯实消费安全根基,助力构建“愿消费、敢消费、乐消费”的放心环境,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于2025年正式发布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本次案例遴选立足福建实际,紧扣福州、厦门、龙岩等地高频投诉领域,覆盖食品安全、活体宠物交易、AI虚假宣传、预付式消费等民生关切点,突出以案释法、协同治理与示范引领,推动品质消费深度融入八闽百姓日常生活。
案例一:福州破获有毒减肥胶囊案,首创“三阶机制”激活公益诉讼赔偿金效能
【案情简述】
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张某某在明知所售减肥胶囊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用物质西布曲明(该成分自2010年起被禁止用于保健食品,2012年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展十余名下线代理,向不特定公众销售无生产厂家、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福州消费者谢某某、邹某某、潘某某等多人服用后出现恶心、呕吐、头晕、冷汗等明显不良反应。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确认涉案胶囊含西布曲明,属有毒、有害食品。全案销售金额达75037.5元,违法所得约5万元。
2025年11月24日,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该案移送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协同处置与创新实践】
依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省消委会联合签署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试行)》,鼓楼区检察院于次日即向省消委会移送公益诉讼线索。省消委会迅速组织法律与食安专家开展研判,围绕消费者范围界定、赔偿金管理路径等关键问题,与检察机关开展多轮会商。
2025年12月1日,鼓楼区检察院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月10日,在正义网发布公告。2026年2月26日,省消委会作为法定消费者组织,应邀出席公开听证会并提出三项核心意见:依法追缴十倍惩罚性赔偿金;责令被告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致歉;立即召回并销毁全部涉案产品。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针对公益赔偿金长期“沉睡”难题,省消委会在福州听证现场首倡“配套制度+定向认领+公益兜底”三阶管理机制:由检察机关牵头,联合财政、市场监管及社会组织共建赔偿金专项管理制度;同步搭建线上线下双通道,简化消费者申领流程;明确未认领资金仅限用于食品安全科普、消费教育等公益项目,确保“取之于违法者、用之于消费者”。
【法律依据与价值延伸】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八条明确,经营明知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消费者可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赔偿(最低千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及《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则要求经营者发现缺陷商品须立即报告、警示并采取召回等措施。本案中,西布曲明系法律明定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张某某行为已同时触犯刑法与民法,严重侵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健康权与财产权。
【福州实践启示】
该案以福州为办案主阵地,实现刑事打击与民事公益诉讼无缝衔接,既回应了市民对“舌尖安全”的迫切期待,也凸显福建消费者组织与司法机关在福州率先探索的协同共治新范式——不仅强化个案震慑,更通过制度性创新,为全国消费公益诉讼赔偿金规范使用提供可复制的“福州样本”。
案例二:福州宠物店未出具检疫证明售猫,法院判赔“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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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溯】
福州消费者包某某以1000元购得某宠物店一只幼猫,店方口头承诺“健康无疫”,但未依《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申报检疫、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猫只购回后持续发病,四次就诊累计支出医疗费528.7元,病情仍未缓解。经农业农村部门查实,该店确未履行检疫义务,已被行政处罚。包某某遂诉至法院,主张三倍赔偿及医疗费用补偿。
【司法裁量】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宠物经营者负有法定检疫申报义务,隐瞒未检事实导致消费者基于错误认知完成交易,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所指欺诈行为。最终判决该店退还购猫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3000元及医疗费528.7元。
【本地化警示意义】
福州作为东南地区宠物消费活跃城市,近年活体交易纠纷频发。本案厘清了“未检疫=隐瞒关键信息=欺诈”的逻辑链条,为福州及全省宠物市场立下合规标尺:检疫证明不仅是行政手续,更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的核心凭证。判决释放明确信号——诚信不是选择题,而是宠物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底线。
案例三:厦门集美亮剑“AI非遗骗局”,斩断假传承营销黑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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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消费者知情权|AI虚假宣传|非遗保护|厦门监管实践
【事件脉络】
2025年央视曝光厦门集美区多家药企利用AI生成“非遗传承人”照片、伪造证书,炮制所谓“苗古金贴”养生贴,并通过刷单虚构“销量百万”数据,误导消费者。经查,该产品未列入任何一级非遗名录,属典型“挂羊头卖狗肉”式违法营销。
【跨部门协同治理】
集美区检察院接最高检交办线索后,48小时内立案,联合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核查平台页面、企业资质及非遗名录。确认三家涉事企业存在伪造证书、AI造假、刷单炒信、医疗器械广告未经审查等多项违法情形。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全网下架,并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分别处以120万元、50万元、50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集美区检察院同步推动建立电商广告违法线索“双向移送+闭环跟踪”机制,向文化执法部门、平台注册地监管机构移送伪造证书等灰色产业链线索,并牵头开展“识非遗、辨真伪”社区普法,提升福州、厦门等地市民对“非遗”标签的理性认知能力。
【福建经验辐射】
该案是福建在全国率先应对AI技术滥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标志性案例。它不仅守住厦门市民的健康消费防线,更推动省级层面加快制定《网络消费领域AI生成内容标识指引》,为数字时代消费维权注入“福建智慧”。
案例四:龙岩汽贸纠纷千人联动调解,“枫桥经验”落地闽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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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背景】
2025年初,龙岩市新罗区龙门汽车销售集聚区突发重大消费危机:某汽贸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拟停业,致使千余名消费者持有的预付费保养卡无法兑付,涉及金额数百万元。该事件集中暴露出福建部分三四线城市预付式消费监管薄弱、企业履约风险预警缺失等共性短板。
【三元共治破局】
龙岩市依托“行业商会+司法所+市场监管所”三元调解机制,由龙岩市汽车销售行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牵头,联合属地司法、市场监管力量,设立临时调解中心。通过分批约谈、分类核算、分期兑付等方式,促成92%消费者达成和解协议,剩余款项纳入监管账户,由第三方审计监督使用。此次调解成为福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基层消费维权的鲜活注脚。
【延伸思考】
该案虽发生于龙岩,但其暴露的风险在福州、泉州等省内预付消费高发区域同样存在。省消委会已据此向全省推广“预付资金存管+行业信用公示+调解前置”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力求从源头压缩消费陷阱滋生空间。
